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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科研成果查重系统查重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1 15:00:27   |   点击数量:

根据学院印发的《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加强学术规范管理及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津商职院字〔201854号)文件中关于需对科研成果中的论文及课题研究报告进行查重的有关规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就科研成果查重系统查重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科研成果查重系统查重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现需购置查重系统查重服务,要求该查重系统具备全面专业的比对资源,涵盖期刊、博硕士学术论文、会议论文、报纸、专利全文的海量比对数据库,以及高等教育、文化文艺、社会与经济发展综合信息等特色资源。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方,本项目将以报价最低的企业做为成交供应商,在使用查重系统的查重服务期间,中标方需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62000元人民币。

查重系统的查重服务包含“科研成果检测系统”内查重篇数100篇和“科研人事论文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查重篇数1200篇,本项目报价包含完成本服务的相关技术支持在内的一切与服务有关的费用,竞价企业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四、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报价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企业财务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并附有投标人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提交要求、递交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投标企业须按照“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提供支撑材料,以及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报价文件,并将上述材料密封好按照指定时间送至指定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递交时间:202167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6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冬梅

2、联系方式:18920810286

八、公告期限

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162日起至20216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