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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度”十三讲】第九讲: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发布时间:2019-12-23 16:16:24   |   点击数量:

编者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它由13个部分组成。这13个部分如何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独有的“中国制度”?“中国制度”有着怎样的优势和特色?《“中国制度”十三讲》邀请权威专家解读“中国制度”。第九讲: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主讲人: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吴舜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吴舜泽指出,在十九大后,再次重申这个论述,是因为“环境就是民生”,在这个过程中,生态环境的基础性地位正在不断强化。

  吴舜泽:核心意思讲的是生态环保的根本性地位,这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一个基础性地位。过去我们讲是征服自然,叫人定胜天,(现在)调整人和自然关系、人和自然和谐,是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环境不能作为低价的生产要素被忽视,也不能仅仅像有些地方说的,把它作为支撑发展的一个承载条件,实际上生态环境已经成为一个稀缺资产,要高标准去保护,而且优质生态产品是发展的有机内涵,加强生态环保工作就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这个我们出台了比如自然资源负债表、离任审计、主体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总量控制的一些制度。我们的意识和理念,通过制度就得到一个改变。

  而在四中全会《决定》中同时强调的,“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则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途径。吴舜泽说,在调整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也进一步理顺。

  吴舜泽: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制度里面最重要的理念,就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也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生态环保和经济发展,它不是对立的,不是割裂的,而是辩证统一的,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改善生产力,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创造价值。这句话,要多次讲,主要是因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型,不是一时一地、一朝一夕就能够简单地去解决,更不是敲锣打鼓就能解决了,所以他这要反复讲,要让他知行合一。

  《决定》明确,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吴舜泽说,创新的将上述四个领域的制度体系统筹考虑,更有利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吴舜泽:这次决定把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资源高效利用制度、生态保护修复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4个方面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实际上是环环相扣的一个制度体系,这种提法是第一次,是一种理论突破。我们此前有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包括深改组此前审议通过了大概40多个生态文明单项制度。所以这次决定最主要的,不在单项的制度的突破,是在制度的体系化,集成高效,协同增效。

  而这些统筹考虑形成的制度链、政策簇也进一步指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心已经从污染防治为主转变为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吴舜泽认为,这对今后的工作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吴舜泽:你比如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重在是最严格,必须要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解决工业文明带来的外部性的问题。那么污染物实际上在某种意义上放错了或者浪费掉的资源。所以要源头防治的话,就必须要资源的高效利用。那么生态保护,我们经常讲是一体两面,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是密不可分、相互作用的,本身我们叫协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所以这两者关系更密切。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实际上是过去生态文明建设或者生态环保工作的问题所在,也是未来着力点,责任制度收尾兜底,体现了对其他三个方面的制度的统筹促进作用。这四个环节环环相扣,会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

  《决定》中特别明确,要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在吴舜泽看来,这些制度的背后,是生态环境的制度体系正在不断被重构,在这里面,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是我国生态文明不断探索,实践的保障。

  吴舜泽:我们经常在讲中国之治的密码是什么?制度就很重要,生态环保尤其(是这样),过去的生态环保制度几乎在十八大这五年来基本被重构了。其中重构着力最多的是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过去环保法或者其他的制度大多数对排污者起作用,但是这些年开展中央环保督察,进行量化考核,责任终身追究这一系列制度,按照考责、履责、追责这个环节,层层相靠的把这个链条建立起来。我们为什么这些年环保的工作在国际上变为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主要也是制度起到很多作用。难以想象我们这么去采用全国一盘棋,动员全社会方式去搞环保工作,这是我们取得工作的成效的一个关键。所以生态文明这个词过去国际上不能理解,但现在是比较流行的英文词,这就是我们的一个中国智慧、中国贡献的一个体现。

  此前环保工作中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举措也写入《决定》中,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而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则包括了“主体功能区制度”、“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执法司法制度”、“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等十余项。吴舜泽认为,这意味着,未来,我国将进一步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必须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从而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

  吴舜泽:我们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在四中全会的表述里,任务还是比较重的,要让制度来重构重塑我们治理体系的方方面面,把我们的思想观念、价值理念、行动方式、生活方式整个全部调过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全民参与,形成一种社会共治的一个体系。这次专门提出要增加我们的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要通过法制的、技术的、经济的、标准的、政策的各种手段,来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程度进一步提高。体制是管最基本的事情,体制一变,一定会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起到一个比较大的作用。

                                                                                (信息来源:共产党员网)